火博游戏app:火博游戏app 关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招标 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学校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工作,保证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质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鄂纪发[2010]2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校教学、科研、办公与生活,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集中采购,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全校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招标工作,统一归口学校设备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以下统称“采购办”,后勤管理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管理并负责组织、协调采购招标的有关工作。
第三条 各处室、系部(以下统称“使用单位”)根据本部门需要提出采购计划,以书面形式逐级报批。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预算金额10万元(含)以上的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四条 报告批准后,使用单位将书面签字报告及技术标准分别提交财务处和采购办,财务处凭书面签字报告到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办理审批手续,获批以后,采购办根据审批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履行采购程序。
第五条 对上级批复的公开招标项目,采购办和使用单位共同制定招标文书,技术标准和详细参数由使用单位制定,商务条款及需求制作上报由采购办负责,技术参数和商务条款上报前需经采购小组成员单位集体讨论决定或以会签的形式确定是否上报。对涉及的主要内容要清楚完整表述,说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安装调试、工期、付款期限等基本要求;对采购设备物资的价格、产品质量、交货日期、保修条件、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和其它承诺(包括赠送、让利、合作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必要时还需对评标方式提出要求和说明。在制定招标文书和发布招标文书前,采购办和使用单位应对设备、服务进行市场行情调查。
第六条 属于政府集中采购或部门集中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办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技术标准,确定商务条款,并在此基础上议定拟呈报给政府采购中心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的招标文书,招标文书一旦议定,经采购小组成员单位签字确认后的招标文书即为学校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的最终依据。政府采购中心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招标中,采购办会同使用单位共同协调,配合完成采购。抽调专家时应优先推荐使用单位人员参与。
第七条 属于学校自行组织的采购项目,经学校采购小组成员单位会签的招标文书,必须通过学校信息网络平台发布采购信息和需求,由采购办接受投标单位报名并组织学校采购小组按相关程序组织招标活动,使用单位的经办人全程参与配合完成采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中标结果上网公示。
第八条 经招标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经公示无异议以后,采购办具体经办人与使用部门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技术标准和商务条款,与供应商议定合同文本,详细填写采购的设备物资的名称、数量、价格、规格、型号、产地、交货日期、交货方式、付款方式、保修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文本一旦确定,采购小组成员单位在合同文本签字确认,送学校法律顾问审核,经律师审核后,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使用单位签署合同,1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校长或者其委托人在合同文本上签字。
第九条 合同签订以后,采购办即督促供应商依法履行合同,使用单位配合供应商进行安装、调试。采购办组织采购小组成员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和服务进行验收并签字认可,对收到的设备物资的数量、质量是否达到合同要求,提出明确的结论意见。验收合格以后,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将设备登记入库。
第十条 每完成一项采购项目,采购办都要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归纳、整理采购资料并妥善归档保存。使用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到财务处落实采购资金,财务处负责按规定程序支付货物、工程和服务资金。在报销设备物资的经费时应附上以下材料:报告和清单、中标或成交通知书、评标报告或会议纪要、合同、验收入库资料(验收证明)及发票等。
第十一条 采购招标文件、合同等文书一经签字,除采购小组集体讨论可以修改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审计)室应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暂行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上述条款由采购办负责解释。
火博游戏app
2016年4月12日